中国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12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中国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
限塑令不限制食品预包装袋
从北京市多家超市获悉,随着“限塑令”大限将近,商务部已经开始就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向商家们征求意见。
有关超市负责人透露,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不能免费提供的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商品销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所以在6月1日限塑令实施后,消费者仍可在购物时免费获得水果、蔬菜、鸡蛋等的预包装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