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女婴早产身体虚弱需要治疗,狠心的父亲因无法承担高额的治疗费,便将出生不到4个小时的女婴遗弃,致其死亡。记者上午获悉,因涉嫌犯有遗弃罪张某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8月19日,张某陪同怀孕的妻子去医院就医,其妻于18时30分产下一名女婴。因为早产,女婴身体状况不好,需要继续治疗。因无法承担高额的治疗费用,当天22时许,张某趁四下无人,将这名女婴扔在了朝阳区来广营乡北苑村的一处垃圾堆旁,造成女婴死亡。后张某被民警查获。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法律观念淡薄,拒绝抚养患病女儿并将其遗弃,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