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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满物业涨价 称其雇社会人员收费“太嚣张”
2007-11-30 17:42 来源: 北京晚报

 “物业雇佣社会人员来收费,简直太嚣张了!”最近,望京南湖西园银领国际小区业主向本报热线反映,由于业主不满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而拒绝交纳物业费,导致一些业主和物业之间发生纠纷。有业主还称,他们被物业雇佣社会人员打伤。不过,该小区物业公司对此回应表示,绝无此事。

  业主 物业擅自涨价

  银领国际小区业主王先生称,从11月20日开始,他就和前来催缴物业费的人员发生了三次纠纷,其中一次,王先生的左手还被掐伤。“一听口音都是东北的,上来就拍门,要不然就是踹门”。王先生说,有一次他们将门拍得天翻地覆,吓得自己和家人都没敢出来开门。王先生还介绍,据他所知,另有一位业主还被打伤。

  王先生介绍,之所以大家拒交物业费是因为并不满意物业服务的质量,“其中一条最重要的就是我们认为物业公司擅自涨物业费,并没有和我们业主进行协商。”

  物业 涨价有法可依

  银领国际小区物业公司办公室张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业主的说法并不可信,他们绝对没有雇佣社会上的人员前去收物业费。张主任还向记者表示,目前小区内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只是占少数。

  物业公司称,其涨物业费的依据是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并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提供住宅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的,可以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服务内容测算费用。我们已经添置了相关设备。”有物业工作人员这么指出。

  但是对于这一点,有业主并不同意,他们称银领国际小区是商品房,并不适用于此标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可以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服务内容测算费用”这个说法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强收。“如果业主和物业之间有协议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从其约定;如果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没有约定的,应不高于2005年的标准执行。”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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